当年记200分。
第五条 扣除分分值的设置:
1.年度内会员大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、会长办公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请假的,每次扣5分;无故缺席的,每次扣20分;无故中途的离开的,每次扣5分。
2.进入物业服务企业市民诉求办理情况月度“黑榜”的,每次扣50分。
3.有违反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,经查实并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督处罚的,每次扣100分。
第三章 积分权益
第六条 兑换活动名额
在协会开展的会议、活动和公益培训课程中,若遇限制参与人数(如每家单位限1人参加),会员单位可用积分换取一个额外的参与名额。兑换分值按活动单独设定。
第七条 兑换精品课程
在协会开设的非公益性的精品培训课程中,会员单位可用积分抵现换取所需的课程。兑换分值按课程单独设定。
第八条 兑换参观交流权益
会员单位可用积分换取参观其他会员单位某项目的机会,被参观单位获得相应积分。兑换分值按被参观单位要求单独设定。
第九条 表彰和奖励
秘书处负责积分记录及统计工作,每年12月31日后将各会员单位年度得分情况汇总并公示,并为会员单位进行综合排名,按照年度得分排名次序及相关情况,评选出朝阳区物业管理协会优秀会员单位。
每年综合排名前50的会员单位,协会将在会员大会给予表彰,并获得以下奖励:
(1)获得下年度积分奖励100分;
(2)优先参加下年度免费培训和会员活动;
(3)下年度收费培训享受9折优惠;
(4)微信公众号优先推送企业信息;
(5)司法纠纷优先调解;
(6)届内至少一次以上排名前50会员单位才有申请常务理事及以上单位的资格。
第十条 本机制自 2023 年 8 月 10 日朝阳物协第一届第十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,开始施行。